本報訊(記者 馮月靜 通訊員 許雲英)買了輛二手奧迪,過不了戶,又退不了。於是想了個歪招,用自己本就有的一輛皮卡去撞這輛奧迪,以騙取保險金,結果被識破。近日,石市橋西區人民法院以犯保險詐騙罪判處範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2012年6月,某縣汽修廠老闆範某通過別人介紹花了4萬元買了一輛二手奧迪,但是該車的手續和底檔不符,車管所不給過戶,範某整天愁眉苦臉。一天,他和別人聊天想到了一條“錦囊妙計”。
  範某找到他的好兄弟羅某,“我買的這輛奧迪車過不了戶,也退不了車,現在砸我自己手裡了,你幫我個忙吧。”原來,範某想用他原有的皮卡車撞這輛奧迪車,從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假象,讓羅某冒充奧迪車司機報警,以此來騙保險金。
  9月的一天晚上10時許,範某指使汽修廠的員工梁某將皮卡車開到縣城的一個十字路口。範某先把奧迪車停在路口右轉彎的地方,然後讓梁某開著皮卡車從逆行道過來撞奧迪車。“不用開太快,看準了往這兒撞。”範某指著奧迪車的右前角。
  第一次乾這事的梁某,愣著沒有說話。範某就又補了一句:“你直接撞就行了。”梁某上車,發動引擎,將皮卡車往東開了有百十來米,然後掉頭回來衝著奧迪車撞了上去。範某打電話報警,然後讓羅某打電話給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索賠申請。隨後,由範某經營的汽修廠出具了一份車損報價單,某縣價格認證中心根據此報價單出具了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估價鑒證結論書,對被撞壞的奧迪汽車定損價值為14萬餘元。為了事故的“圓滿”,範某和羅某又偽造了羅某購買該奧迪車的機動車輛買賣協議。
  然而,保險公司根據現場勘查發現了問題,通過兩車沒有剎車痕跡等方面認定,該事故屬於偽造事故,為此拒絕賠付。
  範某不甘心,同年11月,範某指使羅某以奧迪車主的虛假身份,向當地法院起訴,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收到傳票後,積極搜集證據,並向公安部門報了案。
  近日,此案在石市橋西區人民法院進行了公開審理,法院認為,範某、羅某、梁某以非法獲取保險金為目的,共同故意製造財產損失的虛假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數額巨大,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最終,法院依法判處範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判處梁某和羅某犯保險詐騙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5000元。  (原標題:汽修廠老闆自編自導交通事故騙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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